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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報   20130402

倉鼠咬指 哮喘女童猝死

或涉倉鼠口水致過敏

【明報專訊】馬鞍山昨發生哮喘女童被倉鼠咬傷後猝死的罕見事件。一名患哮喘病的11歲女童,昨凌晨被其飼養的一隻倉鼠咬傷手指後,在家人協助清洗傷口時突然休克昏倒,送院後證實死亡,死因有待驗屍確定。有兒科專科醫生指出,哮喘病患者一般容易患上急性嚴重過敏,未知女童死亡是否與倉鼠唾液觸發過敏症有關。

有兒科醫生指出,今次事件屬罕見病例,並解釋哮喘病患者可能較一般人容易患上急性嚴重過敏(Anaphylaxis),倉鼠的唾液或唾液中殘留的食物蛋白質有致敏原,有機會令過敏患者的心臟休克,患者可於短時間內昏暈,甚至致命(見另稿)。近年日本及英國亦曾發生同類案例。

洗傷口時突暈倒
死者為11歲何姓女童,與家人同住馬鞍山鞍駿街23號迎濤灣,並飼養倉鼠。昨日約零時,女童與倉鼠玩耍其間遭倉鼠咬傷手指,父母遂為她清洗傷口。在洗傷口時,女童突然感暈眩,未幾不省人事倒下,父母見狀大驚報警。

救護員接報趕抵現場,將女童立即送威爾斯親王醫院,惟抵院後證實女童死亡。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認為事件無可疑,女童死因有待驗屍確定。

漁護署收到警方通知後,派人到女童寓所檢走該隻咬人的倉鼠。漁護署發言人表示,該倉鼠目前在該署的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。衛生署表示已向醫管局了解事件,個案會轉介死因庭調查。

醫生:哮喘病人易患嚴重過敏
本港近年甚少有倉鼠咬傷人致死個案,但日本則曾有同類個案。2004年9月,日本一名確診患有急性嚴重過敏的40餘歲男子,被自己飼養的倉鼠咬傷,出現哮喘徵狀,送院後不治。另外,2007年9月,英國一名對盤尼西林敏感的51歲男子被女兒飼養的倉鼠咬傷後,面色發白、氣喘及全身痕癢,幸送院治理後無礙,其後證實男子對倉鼠唾液的蛋白質敏感。

本報記者昨致電有售賣倉鼠的寵物店,以顧客身分查詢哮喘患者是否適合養倉鼠,店員稱要請教醫生意見。

原文: http://news.mingpao.com/20130402/gga1.htm